笔者觉得,西方社会在开始时,基本上是以美国医疗及保险体系为蓝本,在某些环节的或增或减,或转移责任承担人,而构成各自的医疗和保险体系。要完整了解西方的医疗及保险制度,还是应该从美国社会入手。美国医疗保险制度,是世界上最商业化的,受道德伦理困扰相对最小的制度。可能是因为美国社会是多种族多文化多道德标准的社会,如果以道德为出发点,美国会分裂成几百个美国。美国医疗和保险制度的商业化,有助于抽象出医疗制度中的成本效益要素。至于成本由谁去负担,分担比例是多少,那是次要的讨论对象。首先,要明确问题所在。
除美国以外,大多数西方国家的医疗和保险体系,是围绕着physcians的社区组织体系,主要治疗发生费用由physcians和insuer(保险供应商)支撑?physcian,中文可译作内科医生,保健医生,全科医生,家庭医生,社区医生,都是同一回事。他们曾经是(WAS,过去时),整个美国社会,以防为主,围绕着家庭保健组织的医疗和保险体系的核心!到今天,仍然是除美国以外的欧美社会的医疗、保健体系的核心,包括香港。(香港医生数量达三万人)。
尽管美国medicare(退休医疗保险)和medicaid(贫困医疗保助)因为其巨大的财政负担,吸引了太多的社会眼光。事实上,美国围绕着家庭医生组织的市场化医疗保险体系,才是美国健康体系的精华,最值得中国学习的地方。美国没有一个庞大的政府,没有无数骑在人民头上的最高代表,也就没有必要,为了维护公费医疗,搞了一大堆国营医院。家庭医生,与有消费能力的个人医疗消费,通过市场经济的原则自由搭配,优胜劣汰,保证了美国基本医疗价格供应相对低廉,以及相对可靠的质量保证。同时,个人消费者挂靠稳定服务的家庭医生,要确保了病人健康跟踪的可持续性,转诊高级治疗中心时,依靠家庭医生的专业顾问水平,避免成为大医疗中心博羿的“弱势人群”。
这种医疗模式,是除斯大林国家以外,全世界所有市场经济国家所共有的基本医疗健康模式。是整个西方社会医疗行业的基石。相比之下,国内专家公费旅游时取经的那些大大小小的治疗中心,只不过是对这种模式的执遗补缺,重要性起码差了一个档次。
西方社会,以美国为例子,他们整个社会的医疗和保险运营模式是:
1)有消费力的病人,与有执业资格的医生,按市场经济自由搭配的方式,交换商业医服务;
2)对于家庭医生不能处理的,需要专业性治疗的专科疾病,一般由家庭医生作为顾问,转诊到商业性专科医疗,以市场经济自由贸易的方式,交换商业性专科治疗服务。(注意,专科的意义,与中国社会,因此有了很大的不同);
3)对于家庭医生不具备的医疗设备资源,由商业性的经营性医院经营该项目,向家庭医生出租该项目,从而令家庭医生可以拥有现代化的大型诊疗能力;(注意,这是西方医院与中国式医院极大的不同);
4)对于大型治疗项目,个人可能无法负担的治疗,“因病致贫”是无人可怜的自取其咎;因为,医疗和保险行业强烈呼吁有支付能力的人士和家庭,购买针对大单偶发的疾病治疗的医疗保险,提高个人的治疗保障。因此,在西方社会,因病致贫,和有病能治,是一个和他人道德选择无关的,仅与个人消费倾向相关的消费选择。
5)对于无法自行支付家庭医生费用的穷人,通过medicaid医疗补助(美国),和私人慈善性质的非营利医院(很多是教会医院),以及少量的公立非营利医院,提供替代性的医疗服务;
6)对于没有社会价值创造能力,但符合福利条件的退休人士,提供国家财政担保的退休医疗保险制度,即medicare。这一保底制度,由于《无法逾越的伦理陷阱》的机理,同样作用于美国社会,medicare的高昂费用似无法有效控制,是目前最为人所知的“美国医疗制度”,颇为中国好人党厚非,以证中国式制度完美无缺之处。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