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4月6日星期一

中医的医学价值

这是本博《无法逾越的伦理陷阱》,和《医改失败的原因》两文中,要告诉社会的观点。这个陷阱,是世界性的伦理陷阱。不知是不是由于日本文化对生命的态度,比较接近医疗市场化的需要,日本在这两个陷阱中的受损程度,也是目前所知最小的一个。

“生命无价”,是一个议会道德挞伐里很难对付的话题,美国医疗行业公会,在美国立国之初,就胜利地获得了院外活动集团所希望的一切条款:从业资格由他们最后批准!否则,就是非法行医!这条很厉害啊,想想看,如果食品餐饮也实行这样的条款,“经营饮食业需要现有从业者同意”,或者理发行业,“成为理发师的条件是得到其他理发师的同意”,结果会怎么样?我相信,相应的价格,至少涨几倍!美国医疗就是这样的情况。一些人只是把美国,或者香港取得执业证的考试和最后的答辩,视为中国政府统管式的考试,有没有发现,在美国,这是由执业医师联合会,执最后之牛耳的?

有人以为笔者会说美国什么都好,但至少笔者认为,美国这一条违反了市场经济的根本原则,理由,是中式道德战争的同样理由:道德!类似的道德战争,在另一些中国人不注意的领域,同样非常激烈,典型如堕胎。对于那些天天道德伦理挂帅的伪君子,笔者很有点鄙视地告诉他们,“道德只是个人行为的约束,充其量是向他人的建议,再超出这个范筹,就是邪恶!”,道德泛滥,和道德缺失一样可怕!社会和谐,需要的是《民主约法》,而不是自说自话的道德!

这类“生命无价”的医疗价值观,有时侯是非常虚伪的。象中国目前是世界上唯一一个提供胚胎脐血干细胞治疗不治之症的国家。所谓不治之症,也就是现在西医手段已经无能为力的病症。经过干细胞的治疗,或者有用,或者无用,至少,在统计上,有可靠的evidence证明治疗是有效的。但是,这种治疗,遭到了欧美医学界的普遍反对,理由是,它们没有经过严格的效果验证,(顺便提示,欧美国家从基督教伦理观出发,普遍禁止干细胞治疗项目的开展),其中的一个理由是:“接受治疗的病人,(很多是孩子),是无辜的,不应该成为治疗的试验品”。而这些病人根本上已经是无望等死,这一条,他们不说。

这里还需要说明另一个导致西方社会药品价格奇贵,而包括中国和日本在内的新药,都极难打入西方市场的原因,就是西方医疗界的三期双盲临床试验标准。新药新械,在提交FDA备案前,必须先通过同样数量的动物试验,才能开始用于人的临床实验。新药新械,必须经过这一临床试验过程,备齐三期双盲临床实验数据,才能成为医生的处方用药。这就是所谓的“FDA认证”。有趣的是,FDA认证不是那个官的审批,而是,生产商自已要提供汇齐相关的公开实验数据,以备任何医生查证作为临床使用,和研究用途。(美国的医生本身就是科学家);——————在美国,连行贿中式药监局长的门也没有!FDA不是一个权力组织,无权,也就无所谓腐败了!

而且,在临床使用开始后,还必须定期提交疗效跟踪随访数据。非处方药则更为严格,必须在证明低风险的“误用后果”后,才能成为非处方用药,象,伟哥。这样一个过程中,由于禁止向病人收费,因此,一个新药的推出,成本显得非常高昂,少则几亿美元,多则几十亿美元不等。如此投入市场的新药新械,确实是百炼成金,不过确实昂贵;而进口到中国,经过多重盘剥,再贵上几倍,——————中国病人的生命,以通货计算,就显得很不值钱了。

笔者是支持西医严格的三期双盲临床试验,以确保用药效果可参考性的疗效标准体系的。众所周知,我们伟大的传统医学中医,别说三期,就连一期双盲也过不了。某种药过了这个标准,就已经不是中药,改了个名字,叫西药喽,象,青蒿素!这就是方舟子所说的“弃医存药”,其实就是简单的中医GO HE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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