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4月6日星期一

不能保护医务人员的制度不是好制度

中国医院机构为了收取经由高额药费体现的“工资、服务费”,与经由逃避经药费体现的“医疗服务收费”的病人,展开了几十年“斗智斗勇的战争”。温情政策似乎站在病人一边,(似乎是弱势人群),但胜利者总是在医院一般。有一段时间,在医院看病不拿药,是减少看病成本的妙招,一些医院,一度损失了高达三分一的门诊收入。不过,医生们通过“不给钱不给方”,“医疗信息化,方子在电脑里”的办法,让病人逃方的难度大大增加。政策可以规定“开方不能写天书”,难道还能规定“医疗不能用电脑不成”?退一万步,就算规定开方不能用电脑,医生常用的潜规则是“初诊检查收成本无实际内容,复诊看上次缴费结果决定,再决定是不是开真方”。

换言之,“价格管制的”病人政策“受益者”们,先别嚷嚷着看病难,看病贵,不如先操心自已是不是真的看上了病。你阁下第一次看病是花了钱做了检查(医院有收入了),很可能什么病也没有看成,开回来的是阿斯匹林之类的“方子”。第二次瞧你老实,才给你下真功夫。至于慢性病的老病号,还怕你逃方不成?更简单的办法,“想治病,住院去!”。即使是门诊可以完成的手术治疗,也是“想治病,住院去!”;一定程度上,可以说大大加重了社会成本负担。在中国,也就只可能是加重了患者的医疗成本。但也确实怪不得医院,被不合理的制度逼的!真所谓逃得了和尚,逃不了庙!主动权,永远在垄断性的医疗供给者一边;————还是被迫的、很不情愿的垄断者。因为,在这样的政策下,所有竞争对手,都被政策掐死了。

坏的制度把好人变成坏人,关于制度,推荐参考茅于轼老人的《什么是好的制度》。

这种医疗制度,无论是医务工作者,还是病人本身,都是叫苦连天。也就只有那些动辄扯皮“芝加哥学派和凯恩斯那个优雅”的计划经济既得利益者,才会拿着价格审批、商品流通的大权,树着脚丫子直乐!美其名为,“为人民服务”!

医生不能直接收医疗服务收费,象诊金,手术费,对病人没有什么好处,(反正在药械里全加码体现了),对于医生来说,却有意外的收益。那就是,回避了医疗事故、失误的责任成本。市场消费法理上,谁收钱,谁为该费用对应的服务过程中的意外成本损失负责。得了!医生体现在收费单里的劳动成本,是一个小数。堂堂心脏搭桥,手术费500元,出了问题,撑死了赔你一千元!想找心脏护胸支架供应商赔钱?没门!有那项证据证明,这是心脏手术用械的质量问题?一些人在争论医疗事故的“医方鉴定”,“患方举证”之好与坏。笔者退一万步来说,就算证明了,又怎么样?法理上,医院完全可以不赔钱。加一句,赔钱?那可是“国有资产流失”!

药品有毒副作用,其社会成本,是中国病人以爱国者的大无畏姿态,一口吞下去!医生不小心把病人当猪宰了,其社会成本,同样是中国病人以爱国者的大无畏姿态,自已吞下去。最后,医疗行业最大的可能性成本之一,“有了病治不了活活病死”的成本,也是病人家庭自已咽下去!谁不吞,谁是汉奸!瞧,西方人权主导的市场经济多不好,这种“以药养医”,严重侵犯医患双方利益的“政策”,土法律,宪法法庭铁定判它:无效、违法、违宪。太糟了,中式愤青认为中国人民“大家”不能接受,代表“大家”拒绝了。

“医生不小心把病人当猪宰了”,这不是说笑话!谁是谁非不去说它,医疗既然是维护身体的工业技术过程,就一定存在生产意外的可能,无论是医院承担了后果,还是病人承担了后果,其社会成本,一定存在于中国社会。“成本发生,总会找到它的实际支付人”。机会虽然不大,但总会发生。不是医院破产,(病人以后没地方看病啦),就是病人家破人亡。有人说医患矛盾,医生是强势地位。说这话的人没脑子,————连工钱也法定拿不到的人,强势个屁!

没有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