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3月26日星期四

缺乏政治稳定持续性的地方威权采邑

世袭地方威权采邑体系,在今天的洗脑教材中,被妖魔化为“军阀混战的乱世”。其形而上学,那是显而易见的。大多数情况下,是将皇权专治社会的结果,即最终不可避免的全局性暴民运动,套在了世袭地方威权体系的头上;典型如三国。统计中国历史的世袭地方采邑威权时代象中唐,其间的军事冲突,无论是战争的规模,延续的时间,死亡的人数,对经济社会的打击,都远远小于皇权专治崩溃时侯的水平。甚至小于皇权集权时代对外扩张的时期。后者,在隋朝,伤亡之惨重,甚至直接造成了皇朝的崩溃。

可见,比世袭性地方威权采邑社会稳定性差的,弱肉强食的国际社会不是人间地狱,皇权牵制下的地方威权社会体系,更加不可能是人间地狱。如果不是为一家一姓,一圣一党的皇权专治制度的政治利益集团,大可不必无条件认同对自治型地方威权政治体系的妖魔化。所谓“中央集权、统一就是进步;地方自治利益就是军阀混战”的历史宣传,完全服务于皇权专治的中央政治利益集团。

世袭性的地方威权采邑体系,稳定性明显优于中央集权的皇权专治体系。原因在于,世袭的领
主,较皇权中央,及专治制度下的异地为官的官僚制度,以及非世袭性的地方采邑相比,更为关心领地内“可持续的实力发展”;更不关心皇权帝国对外扩张的利益。

因此,世袭的地方威权采邑的帝国社会形态,一个特点,就是帝国中央热衷于对外战争,其实质是调用采邑领主的实力为中央集团谋利益,“虚形于外实侵于内”的是主要的政治手段。春秋时期的口号,就是“攘夷”。而采邑领主本身,对于中央主导的对外扩张战争不感兴趣,相反,采邑自已,倒是热衷于扩张,扩张自已的利益。

由于有采邑领主阶层的“作梗”,皇权中央通过黄宗羲定律压榨社会利益,远没有皇权专治体系来得高效。而缺乏领主实质支持的中央主导的扩张,如果失败,会很快衰竭,令皇权中央与地方威权领主的实力归于平衡。典型如东汉,东晋,包括莫卧儿帝国在内的印度历史几大皇朝,奥斯曼帝国……,名单上有一长串。纵容地方威权自由扩张,而又有扩张空间的帝国,则出现快速的不可控的扩张,同时伴随着中央君权的瓦解,典型如春秋的晋国,以及世界上的阿拉伯帝国。 

可见,对于皇权共主的地方威权采邑体系,对外扩张,并不符合中央皇权的利益。相比对外扩张,对内利用皇权优势,从地方威权手中夺权,即“削藩”,更具成本效益比。因此,皇权共主的地方威权采邑,从皇权政治利益的角度看是不稳定的;除非象西周春秋那样落后的社会经济,中央因为交通和可外运产品数量限制,不能从削藩集权得到更大的经济利益;否则,皇权共主的世袭威权采邑社会,就会有两种可能。一是是分裂成国际型社会;在这种情况下,皇权共主因弱势而消失,象晋国,东晋,法兰克帝国,阿拉伯帝国。另一种可能,就是退化成皇权专治制度。为了强调皇权中央的利益,每每不识以内战相加;而罪过,以皇权道德观,又会加在地方威权的身上,称为“搞分裂”。

可见,皇权专治制度特点是社会稳定性高和政治稳定性,在大周期性内都差;而在小周期范围内都挺稳定。有点象中国的股市。(笑笑)。而皇权共主的威权采邑政治形态,则是社会经济稳定性高(不会有大规模的人文灾难性崩溃),但是在皇权压力下,政治稳定性低。欧洲社会能够长时间保持着贵族地方威权,可能和皇权早早消失,天主教庭缺乏可靠的军事力量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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