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正如我们在无数博文中提到的事实,“中央集权”,即“不受基层人权单位监督的中央集权”,实际上是一种“民族社会缩编”的适应短期全面战争需要的极端性军事性政治行为。中央集权的本质,就是军事共产主义。在短时间的战争时期,如果确实面临着强大得多的敌人的现实性的进攻,那么,它是一种牺牲部分国民,动员最大限度的战争力量求存的政治手段。但是,这种政策,只能适用于即期的,全局性的、具有民族存亡意义的极端劣势的战争环境,才有实用价值。即使是以下两种“恶劣”的战争局势,也不是实行军事共产主义的适当时机:
1)并非战争暴发,而是战争的危险和趋势;不适于军事共产主义;否则就会被优势敌军,“三分四军疲楚误楚”,不战而胜;美国战胜苏联,英国战胜法国,晋国战胜楚国,就是用这套办法。
2)即使是民族存亡意义的战争,如果不是处于劣势,也不能使用军事共产主义政策。一战德国之速败,不是犹太人背后捅了一刀,恰恰就是鲁登道夫搞了军事共产主义性质的总体战,破坏了德国的战争经济。
在和平时代实行的军事共产主义,即使是毛帝国、斯大林帝国那样的自以为是世界大战前夕的军事共产主义,也是荒唐愚蠢的。等同于“假敌之名,奴役于内”,把整个国家降格为国家奴隶制社会,那里还有一丝关点的“先进性”?这种体制,等同于放弃体制外的国民,压制他们的人权利益的基本要求,作为黄宗羲定律压榨剥削的国家奴隶;而把体制内群体视为真正的、缩编后的国民,以换取他们的忠诚。如果国家奴隶制是代表了最先进的生产力,那么人类社会最近3000年来的历史,就白过了。
和平时代的军事共产主义,颠倒了“经济是军事的支持基础”的优先级;否定了人权利益最大化的帕累托改进是经济增长的本质;在《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中的生产者角色差异》中迷失了不同性质的社会单位的基本职能。紧绷而不放的政治军事神经,如同久拉不放的弓弦一样疲劳,变成了老油条。不从事实际生产的庞大的政治军事体制,在和平时节以军事式的高强度压榨,通过《黄宗羲定律》令作为民族社会政治军事基础的国民经济不断衰竭。两者形成的剪刀差,总有一天超出国民经济的代偿范围,根本不用等到敌人真正的进攻,(事实上绝大部分情况下进攻根本不会到来),这个民族社会就自已灭亡了。明朝,就是这样走向了深渊!
因此,列国相争,最重要的战略,是要让“时间成为自已一方的盟友”;窍门,就是藏富于民!和平竞争,经济制胜!当时间成为自已一方的盟友后,军事的作用,就成为真正意义上的为了保卫和平而存在的军事,而不是霸权主义的征服世界的梦想。对比中美两国的国家政策、战略设想、现实实施,笔者并不认为,正义在PR中国这一方。朝鲜半岛对峙的双方,正义和胜利,同样肯定不在北朝鲜金将军王朝的一方。
军事共产主义的失败之处,就是让“时间成为自已的最大的敌人”。这也是世界上没有那个SB国家会使用军事共产主义,更没有一个国家凭军事共产主义而成功(普鲁士德国的历史是一个误解)。为军事共产主义而制造的马列怪胎,从一开始就是一味毒死全民族的毒药。军事共产主义另一个名称,叫军国主义;而在和平环境,则称为法西斯主义;在历史环境中,简称为专治制度。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