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3月14日星期六

东西方制度:人性有私与无私之分歧

前文《自两会廷议回顾明朝政治的高度民主化》,有"很无奈、很不偏激"的博友留言:两 会的论调 却实很让人无奈,您的出发点也是很好的。请问“让老百姓有私有利益,让老百姓可以申明利益,和老百姓约法共治”。这里的“老百姓”您了解他们吗?如果只埋 头于书本中,只在逻辑上做文章,未免有些偏激了。老百姓不需要什么利益,他们只要:公平。利益不是被拥有的,而是共享的。只有公平的共享,才能破除因自然 资源分布的不平均所造成的人与人之间利益的矛盾。这位朋友,同样是很有代表性的左友,理由如下:
1)笔者也是老百姓!各位也是老百姓;我们各自都都只能代表自已的利益!至于其他老百姓的利益,各位为什么不问他们自已呢?而非要不问就代表老百姓说“
老百姓不需要什么利益,他们只要:公平。利益不是被拥有的,而是共享的。”,那是第四个,还是第五个代表呢?要问老百姓,怎么问呢?请参考本博辩证的人权经济学》之《民主基础之社区自治》系列。
2)“利益不是被拥有的,而是共享的”,呵呵,哥位,男人最根本的利益是传宗接代繁衍的利益。笔者是很“资本主义的”,绝不愿意和他人共享配偶。但笔者是很支持极左的社会主义民主方式,如果能够共享他们的年轻配偶的话!不知他们是否愿意?要记住,“利益不是被拥有的,而是共享的”,可是他们自已,还有他们的祖宗马大神毛上帝,拍完胸脯拍屁股,证明给小百姓的噢!
3)
民主只是简单到“让老百姓有私有利益,让老百姓可以申明利益,和老百姓约法共治,之让,是“can”,不是"give"。一个老百姓是主语的"can",怎么左友会以统治者的思维,理解成“I give”,让人想起了林语堂的动物定义。朋友,你真的是站在老百姓的利益角度讨论这个问题吗?

有 些朋友患有极左综合症,尽管对于当政者不开放贪法权,也“很不满意”;却坚持支持“不允许老百姓有自已的利益,不需要询问老百姓是否关心自已的利益,也不 承认包括右派在内”,象笔者,“也是老百姓之一,有权代表自已的利益说话”。三个呆表谈不上,争取做第四第五个代表吧。极左,特指世界观为无私,并要求他人无私者。

还有一位国有专家郑中刚先生,也是一位左友。在《三鹿股权提醒中国:国企MBO必须立刻停止!全部作废!》,提出了许多笔者目前不感兴趣的,关于代表了老百姓利益的众神与将军们,如何“私分国有资产”的合理化建议。一些博友已经指出了郑先生显然很具计划经济色彩的学术成就,笔者就不再重复了。笔者是个笨考拉,只想问一句:《我的利益在那里?》,“我”作为老百姓不能没有利益吗?我不能问吗?其他老百姓,不能象我一样问吗?郑先生,您将如何回答?老百姓不是中国人,都是美国人?日本人?中国的国有资产没有他们的份?参考《国有资产和公民私有资产都是中国的资产,至少是平等》。

“国企所有人缺位是伪命题,因为一直有人管理着”,如果这样说是成立的,会有有趣的推论,如“公共财产是直是国民严密监督中,因为有人一直贪污着,挥霍 着”,“国内股东权益一直得到保障,因为有人一直管理着,亏空着”,小偷强盗光顾你家,可以说你的财产有人“管理着”;强奸犯可以说,“老婆所有人缺位是 伪问题”,强奸犯一直上着……,如果连国企所有人缺位都不承认,除了享受着私分国企权益的极少数人,相信,问问老百姓的意见,同意者为零!————笔者也 是其中的老百姓。

各位,笔者一向告诉同事们的工作经验之一,就是“不要太急于进入细务”,"Dont be details too much"。工作是有需要埋头苦干的时侯,不过,那需要定好大政方针,然后再定好进出计划,才可以进入细务工作。成则了一件细务事项,不成,就“失败”退 出来,处理善后。否则,自已就会昏头昏脑,累死了还没有效益。

几位左友,都是在没有认同笔者的前提逻辑条件下,提出了细节性的“分歧”。总结如下:
1)人的本性是有私;左友最根本的分歧,是认为人的本性是“无私”。
2)既然无私,老百姓就没有权力信任自已的基本性辩证经验,学名叫辩证逻辑基本性人生方法论;这一条是由lanter左友新近提出的。
3)既然无私,老百姓就没有权力拥有自已的利益权;即,不承认人权断言人权单位,及其拥有的财产拥有,自主交换的自由权力,神圣不可侵犯;注意,是断言。如果不承认人权断言,那,不是三个呆表那样的神,也不会是“人”,连发言权了没有了,明白吗?
4)其实所有左友的“观点”,都依赖于逻辑,(没有逻辑还是人吗?),只不过,他们依赖于其他高级得多的,认可率极低的断言,象lanter"资本主义是 坏的",郑中刚先生说“国有企业老百姓有份,帝国主义就会灭亡中国”,……,都是笔者早就从人权断言开始就驳倒了,后者归为八个字“虚形于外,实侵于 内”。再由高级的断言,然后诡辩出“人性无私”的结论。其可得乎?“高级的断言”,即多少个“凡事”,就是《绝对的道德标准

至于说上人朋友的“分歧”,不是与本博的分歧。明朝文官集团是一个没有技术管理能力,采用道德作为组织标准的一个行政性官僚集团;对皇帝负责。这与西方的 文官政府之“文官”,不是一回事。笔者是借此解释社会主义的定义,“脱离自然人权单位的道德口水仗的民主”。以此区别于由自然人权单位经自治,逐级授权, 代表了“基层人民的利益,基层人民的意见,基层人民的选择”,由代表不同的基层人民的代表们,就利益互相打口水仗,按罗伯特议事规则得出共赢妥协方案的 “资本主义的那个民主”。

同样是很有趣的的东西,按《现代科学》成了“西方的科学”,配上中字,转义成“中国才有真正的科学”;《现代医学》成了“西方的医学”,配个中字成了《中医》;针对“人性有私”的《民主》 成了西方的民主,针对“人性无私”,(主要是让老百姓无私)的民主,成了中国的社会主义民主;……,呵呵,凡此种种。似乎中国那怕谬论配上民族主义,就成 了真理。那么鸦片战争应该是“西方的失败”,西败,中国是中胜,真正是胜;美国的强大是西强,不是中强;中国足球的失败只是“西方的失败”,那里比得上中 国阿Q的胜利,改名中Q联赛吧?

针对有私之制度,与建立在无私人性上的制度,就是左右派之争的根本分歧。否定人性有私,《利益就成了贬义词》;《利益是万恶之源》!!!???人性当然有私,不然左派就会清一色带了绿帽做了王八,给“共”了。所以,左派的“观点”,也几乎清一色寄望于左方解释的《绝对的道德标准》。今天之廷议,街议所争,与当年《桑弘羊在皇帝支持下所争之盐铁论》;归根到底,仍然是用绝对道德标准否定“民众的利益是国家利益”。作为拥有绝对道德解释权的皇帝,支持那个?皇帝希望自已更有钱,还是民众有点钱?……两千年前,桑弘羊赢了!

前文以“至私”之性为喻,并无贬意,只因“性本人之至私”。无私,自然得出无性,无私性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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